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知識
# 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全流程指南
## 一、保險理賠的正確處理方式
買了交強險的車輛出事故時,如果損失金額沒超過保險額度,車主可以找保險公司直接索賠。這種情況下,車主也可以選擇私下協商賠償方案。保險公司需要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付,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要求。
遇到這種情況,當事人要準備事故認定書和相關醫療票據。保險公司會根據這些材料核算賠償金額。如果對賠償金額有疑問,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出具詳細的理賠清單。
## 二、調解申請必須知道的五個要點
想通過交警部門調解賠償糾紛,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。第一,事故雙方都同意調解;第二,要在拿到事故認定書十天內提交書面申請;第三,不能對事故認定結果有異議。
申請材料需要包含雙方基本信息、事故經過說明和具體賠償要求。交警部門收到完整材料后,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。如果材料不全,會通知申請人補交資料。
## 三、這些情況不能申請調解
當事故當事人對三個關鍵點有疑問時,調解程序會自動終止。這三個關鍵點包括車輛檢測結果、傷情鑒定結論和事故責任認定。只要對其中任何一項有異議,交警部門就會發出書面不予調解通知。
比如傷者認為傷殘鑒定等級過低,或者車主質疑剎車檢測結果,這些情況都會導致調解中止。這時候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糾紛。
## 四、調解時間怎么計算
整個調解過程最多十天。計算起始時間分四種情況:死亡事故從喪事辦完次日開始算;受傷案件從醫院出具出院證明開始算;傷殘案件從拿到傷殘鑒定書開始算;純財產損失從損失金額確定當天開始算。
需要特別注意,治療終結證明必須由主治醫師簽字確認。如果傷情出現反復需要二次治療,調解時間要重新計算。財產損失評估要找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。
## 五、調解流程具體怎么操作
交警確定調解日期后,會提前三天通知雙方當事人。通知方式可以是電話,但必須做好通話記錄。調解地點通常在交警大隊的調解室,全程會有執法記錄儀錄像。
如果臨時有事不能參加,必須提前一天聯系經辦交警改期。無故缺席兩次的,交警會終止調解程序。調解當天需要帶齊身份證、事故認定書、醫療費清單等全套材料。
調解成功的會當場簽訂賠償協議,交警部門會蓋章確認法律效力。如果調解失敗,交警會出具調解終止書,當事人憑此材料可向法院起訴。協議簽訂后拒不履行的,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
整個調解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,但需要自行承擔律師咨詢等額外支出。建議金額較大的糾紛最好請專業律師陪同參與調解,避免在協議條款上吃虧。對于涉及傷殘賠償的案件,要特別注意賠償項目的完整性,包括后續治療費和輔助器具費等常被忽視的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