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終于出臺
【交通事故賠償五大核心問題解讀】
一、事故責任如何認定
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者在四種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。第一種情況是知道車輛有故障且故障導致事故。第二種情況是知道司機沒有駕照或駕照類型不符。第三種情況是知道司機喝酒、吸毒或患病影響駕駛。第四種情況是其他證明車主有過錯的情形。
未經允許開別人車出事故,開車的司機要負責賠償。如果車主自己有過錯,也要承擔部分責任。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除外。
掛靠經營的車輛出事故,掛靠公司和實際車主都要賠償。車輛多次轉賣沒過戶,最后買車的要負責。套牌車出事故,套牌車主要賠償。如果原車主同意套牌,原車主也要一起賠。
拼裝車或報廢車多次轉賣后出事故,所有買賣過這輛車的人都要賠。駕校學員練車出事,駕校要負責。試乘車輛出事故,提供試乘服務的商家要賠。試乘人自己有過錯,商家賠償可以減少。
道路維護有問題導致事故,道路管理單位要賠。但如果能證明已經做好防護工作,可以不賠。行人違規上高速出事故,高速公路管理單位不用賠。
二、哪些損失可以索賠
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包括醫療費、誤工費和撫慰金。財產損失包括修車費、物品損失和救援費。
具體可以索賠的情況有四種。第一是修車費和相關費用。第二是車輛全毀后的買新車費用。第三是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。第四是私家車不能用的替代交通費。
三、保險公司怎么賠
有交強險和商業險的車,按順序賠償。先由交強險賠,不夠的商業險補,還不夠的司機自己賠。精神損失可以要求交強險優先賠。
保險公司遇到三種情況也要賠:司機無證駕駛、酒駕毒駕、故意制造事故。但賠完后可以向司機追償。追償時效從實際賠償日開始算。
沒買交強險的車出事故,車主和司機要在交強險額度內賠。多輛車事故的賠償方式分兩種情況:總損失超過所有交強險額度的,各保險公司按自己額度賠;沒超過的按比例分攤。
四、打官司要注意什么
法院處理事故案件時,必須把交強險公司列為被告。商業險公司是否當被告可以商量。已經賠過錢的保險公司,如果沒爭議可以不列。
死亡賠償訴訟要有合法原告。沒有親屬的情況,支付過醫療費的人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。事故認定書通常有效,除非有證據推翻。
五、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
農田、工地等非道路區域的事故參照本解釋處理。新解釋實施時沒審完的案子要按新規辦,已經結案的不能再翻舊賬。
保險公司不能以車輛過戶沒辦手續為由拒賠。車輛改裝后出險,保險公司要在額度內賠償,但可以要求補交保費。人身傷亡保險金不能轉讓或擔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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