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肇事后是否一定進行輕重傷鑒定
# 交通事故后必須做傷情鑒定嗎?五個關鍵點說清楚
## 一、為什么交通事故后要做傷情鑒定
交通事故導致有人受傷時,傷情鑒定是常規流程。這個步驟主要有兩個作用:第一是確定賠償金額,第二是判斷是否涉及犯罪。比如骨折和擦傷的賠償標準不同,重傷和輕傷會影響案件性質。交警到達現場后,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啟動鑒定程序。
## 二、法律規定的鑒定時間要求
根據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》,交警部門要在現場調查結束后三天內,委托專業機構做鑒定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后鑒定的,必須向上級交管部門申請批準。對逃逸案件的車輛鑒定,從找到嫌疑車起三天內處理。死亡案件要在當事人去世三天內安排尸檢。
## 三、精神鑒定要找專門機構
涉及精神狀況檢查的案件,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完成。比如駕駛員在事故后出現精神異常,或事故導致他人精神受損的情況。這類鑒定需要特殊設備和專業人員,普通醫院無法出具有效證明。
## 四、重傷與量刑的直接關系
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明確列出六種要判刑的情況。比如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傷,且駕駛員負全責的,要判三年以下徒刑。即使只造成一人重傷,但存在酒駕、無證駕駛、逃逸等行為的,同樣構成犯罪。車輛超載一倍以上、開報廢車等情況,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具體量刑標準分三個層級:
1. 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,負主責的判3年以下
2. 死亡3人以上且負同等責任的
3. 造成30萬以上損失且無力賠償的
## 五、什么情況可以不做鑒定
輕微擦傷或表皮挫傷等明顯不構成傷殘的傷情,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不鑒定。比如雙方對醫療費賠償達成協議,且傷者明確表示不追究責任。但涉及保險理賠時,多數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鑒定報告。
需要重點注意兩種情況:
- 表面輕微但可能內傷的(如頭部撞擊)
- 涉及老人、兒童等特殊群體
這兩類情況建議做鑒定,避免后續出現后遺癥引發糾紛。
## 六、當事人有哪些權利
傷者有權要求重新鑒定。如果對首次鑒定結果不認可,可以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申請復核。肇事方也能提出鑒定異議,但需要提供合理理由。辦案機關認為有必要時,會啟動二次鑒定程序。
鑒定費用原則上由申請方墊付,最終由責任方承擔。經濟困難者可申請法律援助,部分省份設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。
## 七、怎么獲取專業幫助
處理事故時要注意三個時間點:
1. 住院治療結束后的鑒定時機
2. 申請復核的15天期限
3. 民事訴訟1年的時效期
建議事故雙方都保留完整醫療記錄和費用單據。對于責任劃分有爭議的,要及時申請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。需要法律咨詢的,可以到當地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或律師事務所咨詢,現在很多平臺提供線上免費咨詢服務。
通過了解這些規定,當事人能更好維護自身權益。傷情鑒定不僅是法律要求,更是厘清責任、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。遇到復雜情況時,及時尋求專業幫助能避免很多后續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