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出具認定書_道路事故逃逸處罰
交通事故逃逸認定全流程解讀
一、認定書出具流程分三步走
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后,交警部門會立即啟動調查程序。辦案人員首先到達事故現場,收集車輛碎片、剎車痕跡等關鍵證據。監控錄像和目擊者證詞會成為重點調查內容。
交警部門要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的十天內完成認定書制作。如果案件需要做車輛鑒定或傷情鑒定,鑒定報告出來后五天內必須完成認定。各地交管部門可以嘗試在網上公開認定書,但涉及個人隱私或國家機密的內容需要保密處理。
二、法律條文明確時間要求
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》第六十二條對時間節點有嚴格要求。普通交通事故的調查時間從現場勘查當天開始計算,十天內必須出具認定結果。逃逸案件的時間計算方式不同,從找到肇事者和車輛當天開始計算,同樣要在十天內完成認定。
遇到需要專業檢測的情況,比如車輛性能檢測或傷者傷殘鑒定,交管部門要在收到正式檢測報告的五天內完成認定書。這條規定保證了案件處理效率,避免因檢測流程耽誤整體進度。
三、六種情況不算逃逸行為
1. 事故雙方私下和解后反悔:當事人都同意私了并留下真實信息,事后一方反悔報警不算逃逸。這種情況需要提供雙方簽字的和解協議作為證據。
2. 緊急送醫離開現場:為搶救傷者必須先離開時,當事人要立即報警并說明情況。關鍵是要在駛離前標記車輛和傷者的具體位置。
3. 籌錢暫時離開醫院:送傷者到醫院后需要外出籌款,必須獲得傷者或家屬書面同意。當事人要留下身份證件和聯系方式,并在約定時間內返回。
4. 受傷就醫無法報警:當事人自己受傷需要治療的情況,只要能提供醫院就診記錄和病歷證明,就不會被認定為逃逸。
5. 完全不知事故發生:有行車記錄儀視頻或目擊者證明司機確實不知道發生事故的情況。比如輕微剮蹭未察覺繼續行駛。
6. 遭遇人身威脅離開:提供報警記錄或現場監控,證明當事人因安全受威脅不得不離開,并在脫險后立即報警的情況。
四、逃逸行為面臨多重處罰
交通肇事逃逸者除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外,還將面臨駕駛證扣12分處罰。造成人員傷亡的,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。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,當事人需要自掏腰包賠償所有損失。
對于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,公安機關可處200-2000元罰款,并處以15日以下拘留。涉及酒駕、毒駕等加重情節的,處罰力度會進一步加大。
五、當事人注意事項
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停車報警,保護現場等待處理。自行拍攝現場照片和視頻,記錄對方車輛信息和駕駛員特征。如果有人受傷,撥打120時要說明具體傷情。
對認定結果有異議時,可在收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交管部門申請復核。復核申請需要附上新證據或指出原認定的明顯錯誤。復核期間可以向律師咨詢,準備必要的申訴材料。
遇到特殊情況需要離開現場,要立即撥打122備案。向接警員說明去向和返回時間,最好能找到現場見證人作證。隨身攜帶的手機要保持暢通,隨時配合交警調查。
交通事故處理涉及復雜法律問題,建議當事人及時咨詢專業法律人士。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事務所都能提供專業指導,幫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。保存好醫療票據、修車單據等證明材料,這些將在后續處理中發揮關鍵作用。